去年的黄梅天下了很久的雨,天气潮湿又闷热,伴随着的是百年一遇的日全食。
有情有义穿着高雅的officelady装,常常脚踩高跟鞋在公司四处巡查。
那个时侯臭虫不知在哪里偷懒,而他正埋首地下,在阴暗潮湿的地方挥汗如雨的工作。
我们干的活很苦很累,得到的回报却很少。
几个人围着他,因为他最能干。
天正在下雨,地上一片水洼。
更别提地底下了,他们几乎都是脚踩着水塘在工作。
有情有义带着几个高管,衣冠楚楚又能干异常的好像电影杜拉拉中的玫瑰,高跟鞋在地上踩着发出塔塔的重响,溅起水花,提醒我们她的存在。
这些人视察的是别处的漏水情况,眼见着这些人在趟水,看了一眼事不关己的走开。
他也不想在这种闷湿的环境里多呆,自己一个人承担了两个人的工作,手脚麻利的做完,尽快离开这个肮脏的地方。
做完后他得到除了有情有义以外所有人的夸奖,有情有义只是奇怪的说,这么快就好啦?那个时侯连轻易不夸人的老师也喜欢他,赞扬他,他淡淡的表面上看不出情绪。
那个时候是他最风光的时候,他很会做人,举事又公平,在学校的时候就是全校老师的喜欢对象。
高大健壮,长相英俊,皮肤白皙,为人友善,是个好好先生,至少比我的脾气还好。
我的心情会写在脸上,而他不会。
翻着很久以前的日记,文笔很幼稚,他的好还是深深印在心里。
难怪我让那人给我安排个靠得住的人,那人会推荐他,他真的很善良,很靠得住。
能与他相伴走过这么些年的岁月,我真的很感激。
感谢上天给我安排了这么个好的人出现,让我的人生在这段日子里有了美好的回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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